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焦点 » 正文

大连农商银行副行长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三年,贷款“三查”不到位(大连 威海)大连电视台于洋现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9 17:39:21   浏览次数:9
核心提示:2023年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金罚决字〔2023〕21号),对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农商银行)的副行长孙波进行了处罚孙波在任期间,对公司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2023年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金罚决字〔2023〕21号),对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农商银行)的副行长孙波进行了处罚孙波在任期间,对公司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对孙波作出了责令改正,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三年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可得商务网 CopyRight 2018(c)2008-2099 DESTO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