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规 » 正文

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被罚款30万元,授信管理不尽职(大连海事大学)大连 日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6 11:09:32   浏览次数:8
核心提示:2023年9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金罚决字〔2023〕14号),被处罚的公司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简称:哈尔滨银行)该公司因授信管理不尽职,违反了相关法规,因此受到了监管机构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国家金融监

2023年9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金罚决字〔2023〕14号),被处罚的公司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简称:哈尔滨银行)该公司因授信管理不尽职,违反了相关法规,因此受到了监管机构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对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可得商务网 CopyRight 2018(c)2008-2099 DESTOON All Rights Reserved